由于拒不執行《著作權許可使用及服務合同》中的付款規定,云南大明星歡樂園娛樂有限公司日前被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違約為由告上法庭,目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已經立案。這也是卡拉OK版權許可工作開展以來,我國第一例"違約訴訟"。
記者從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獲悉,被告云南大明星歡樂園娛樂有限公司早在2008年8月25日就與原告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簽訂了《著作權許可使用及服務合同》,合同約定:原告方許可被告在其所屬卡拉OK場所使用原告管理范圍內的《音像作品》;被告應按照合同規定,將版權使用費匯至云南省指定賬號,雙方最終確定版權使用費數額為332496.06元。但被告交付7萬元使用費后,拒絕交付剩下的262496.06元。
據此,身在北京的原告將云南大明星歡樂園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支付版權使用費及27000余元的繳納違約金。這也是卡拉OK版權許可工作開展以來,我國第一例"違約訴訟"。
"隨著卡拉OK版權許可工作的深入開展,越來越多的店家主動簽訂了《著作權許可使用及服務合同》,但也有店家不守承諾,以種種理由拖欠版權使用費,成了'賴賬大王'。對商家這種有違誠信的做法,我們只能提起訴訟。權利人的權利不應成為'空頭支票',我們不排除繼續申請'財產保全'和'連環訴訟'的可能。"音集協副總干事呂文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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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新華網云南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