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浙江金華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金華市公安局金東分局委托,就視頻會議系統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編號:YG2016-SB981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序號 |
標項內容 |
數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萬元) |
簡要技術要求、用途 |
備注 |
1 |
金東區公安局視頻會議系統設備 |
1.0 |
批 |
39.0 |
詳細技術參數及要求將在招標文件中明確闡述。 |
四.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
(2)具有相應經營能力的獨立法人企業
(3)所提供的設備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行業要求
五.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地點、售價:
1.發售時間: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14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發售地點:金華市義烏街1600號1-5店面房(江南悅府旁)
3.標書售價(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11月15日,09:30。
七.投標地點:金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開標三室
八.開標時間:2016年11月15日,09:30。
九.開標地點:金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開標三室
十.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7800.0
交付方式:匯票/支票/銀行轉帳/網銀
收款單位(戶名):浙江金華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金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創支行
銀行賬號:1306226200000168
十一.其他事項:
1.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購文件之日(發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購文件的,以發售截止日為準)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招標公告為公告發布后的第6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2.投標人購買標書時應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及稅務(國、地稅)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3.投標人在領售招標文件時,必須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報名資料。
4、本次采購拒絕進口產品參與投標。
十二.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金華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謝先生
聯系電話:0579-83182626
傳真:0579-83180768
地點:金華市義烏街1600號1-5店面房(江南悅府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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