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消息,TCL集團董事長李東生昨日表示,TCL自有的平臺就可實現對互聯網電視的內容監管,從而避免內容像互聯網那樣“很難管理”,這同時也是TCL服務平臺必須“承擔的一個責任”。
TCL董事長兼CEO李東生
TCL互聯網電視銷售比重達30%
自海信在2009年3月份推出國內首款互聯網電視—藍媒系列后,TCL、康佳、創維、長虹等國內主流彩電制造商相繼推出包含上網功能的互聯網電視。其中尤以長虹、TCL最為“鐘情”互聯網電視。
2009年11月4日,TCL宣布停產40英寸以上非互聯網電視。彼時TCL集團副總裁韓青曾這樣說,“互聯網電視的崛起將是彩電業數十年未遇的大變局”。
2009年12月17日,長虹借推出“3G網絡客廳電視”之機,宣布全面轉型互聯網,在32英寸及以上尺寸的平板電視里面全面加入網絡功能,并正式宣布將全面停產旗下32英寸及以上普通平板電視生產。
李東生表示,在國內彩電廠商中,TCL互聯網電視占彩電的銷量比重是最高的,“我估計目前可能在25%—30%”。他并表示,給傳統的平板電視內置互聯網模塊,不需要增加太多額外的成本,因此TCL將在大部分電視產品中內置互聯網功能。
他并透露,TCL正積極推動互聯網電視標準的制定,“現在TCL電視和長虹電視有統一的標準,我們正和其他主要電視廠商協商,希望未來大家能夠定一個統一的行業標準”。
互聯網電視內容遭遇監管和版權糾紛難題
在互聯網電視飛速搶占市場之時,其實有關互聯網電視內容的監管問題一直懸而未決,成為懸在所有互聯網電視生產商心頭的“不定時炸彈”。
2009年8月4日,廣電總局正式下發《關于加強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廠商如果通過互聯網連接電視機或機頂盒等電子產品,向電視機終端用戶提供視聽節目服務,應當按照《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和《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取得“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視聽節目集成運營服務”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這一“通知”也意味著包括TCL在內的互聯網電視生產商的內容運作平臺均屬非法,廣電總局此舉被喻為“掐住互聯網電視的脖子”。時至今日,互聯網電視牌照亦遲遲未發。
除互聯網電視內容牌照之外,互聯網電視內容還遭遇版權方的反盜版訴訟。
8月17日,影視數字發行商優朋普樂宣布由于TCL互聯網電視未經許可播放了由其代理版權的電影,優朋普樂將于8月18日到新聞出版總署遞交實名舉報信,并同時向北京市相關法院起訴惠州TCL集團。
李東生:TCL平臺可做好互聯網電視內容監管
雖然互聯網電視面對內容監管和版權糾紛雙重壓力,TCL并未言放棄互聯網電視。
在3月4日舉行媒體見面會上,李東生也表達了自己對互聯網電視的看法。
在他看來,TCL互聯網電視平臺自身就可實現對內容的監管,“我們能夠把那些沒有版權、或者不合法的內容監管起來,它不會像互聯網那樣很難管理”。這樣的話,TCL互聯網電視的用戶收看的都是擁有合法知識產權的內容。“我們是能夠做好,如果有問題這些內容服務商可以告我們。”他說。
李東生同時呼吁有關部門不要對互聯網電視的內容要求太嚴格,互聯網的視頻內容監管是相對寬松的,但“對于用戶來講使用電視和網絡沒有分別的”,“一些視頻點播節目有合法的授權,并已允許在網上播,就沒有必要管理。”對于諸如賦予電視上網功能的新穎服務形態,“無論運作態勢和成本都要考慮創新,標準我覺得不宜太過嚴格。”
他并預言互聯網電視的內容以后一定會開發:“互聯網發展很快,因為它比較開放,很多人在里邊創造很多服務;移動通訊發展很快也是因它的開放性,如果移動通訊只能講電話,不可能發展那么快;以后互聯網電視也是一樣,一定開放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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