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定如何測量公共廣播工程的幾種聲學特性指標,根據對三種不同放聲功率測得的數據分析,得出了宜用1/4標稱功率進行測量的初步結論。
1、 實驗目的:當用寬帶粉紅噪聲測試公共廣播服務區的最大聲壓級、聲場均勻度和傳輸頻率特性時,如何確定放聲功率?
2、 實驗背景:公共廣播系統的放聲終端(廣播揚聲器)由標稱100V輸出的定壓功放驅動。
3、 實驗方法:
l 分別用1/10標稱功率(-10dB)、1/4標稱功率(-6dB)和用滿功率(0dB) 寬帶粉紅噪聲放聲,在廣播服務區內選A、B、C三個相距10m的測量點,用具有頻譜分析功能的聲級計PAA2測取數據。
l 把PAA2置于線路輸入/伏特電平(LINE,dBV)模式,監測功放輸出電壓。1/10標稱功率(-10dB)相當于輸出電壓為31.6V RMS;1/4標稱功率(-6dB)相當于輸出電壓為50.0V RMS;滿功率(0dB) 相當于輸出電壓為100V RMS。
4、 實測數據如下(見附錄)
注:當放聲功率為-6dB時,用示波器觀測,偶見波形削頂;當放聲功率為0dB時,用示波器觀測,波形嚴重削頂。這是由于所用信號是幅度隨機的緣故。
5、 初步結論:
1) 如果各點的最大聲壓級用放聲功率為0dB時的數據定義,則-6dB和-10dB功率放聲時,各測量點的誤差(實測數據分別加上6dB和10dB后同0dB的數據比較)見表1。由該表可見,用-6dB和-10dB功率放聲將得到較為樂觀的數據。顯然是由于大信號會引起系統飽和的緣故。
表1
2) 考慮到在粉紅噪聲信號激勵下,滿功率時功率放大器會進入嚴重飽和;而1/4標稱功率(-6dB)時則幾乎不會飽和。此外,1/4標稱功率(-6dB)時系統有足夠的穩定裕量。椐此,在1/4標稱功率(-6dB)狀態下測量是可以考慮的選擇。
3) 考慮到有必要檢驗系統是否能給出與標稱輸出電壓相當的功率,所以,即便確定用1/4標稱功率(-6dB)進行測量,也應考核系統的“滿功率”特性。 “滿功率”的定義為:“定壓式廣播功放輸出達到標稱電壓;如果達不到標稱電壓,則應令其達到最大輸出電壓” 。
當被測系統使用有源音箱時,可能無法測量功放的輸出。這時,可在系統的線路輸入端送入0dBu寬帶粉噪信號,由委托測量方(會同工程商)把系統輸出調節至他們認為能夠達到的最大值,然后進行測量。
4) 根據附錄頻譜結構,不同放聲功率測得的數據,其頻響特性相差不大。為便于操作,傳輸頻率特性、聲場均勻度等均可由一次過采集的數據提取。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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