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王化鵬,在音集協剛剛遷入的北京京廣商務樓四層新辦公室,就音集協與中國音像協會、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的關系,該協會成立后的主要工作,卡拉OK版權收費問題及如何處理VOD廠商侵權問題等接受了《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的采訪。
《中國新聞出版報》:據了解,6月24日,民政部已經正式批復音集協成立。該協會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在管理的權利種類、職能上有哪些區別?
王化鵬:2008年6月24日,民政部正式批復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成立。7月初,我們拿到了民政部頒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這對于協會來說如同“經歷10年懷胎、2年半難產”才最終取得了“身份證”。
音集協是經國家版權局正式批準成立的我國唯一的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依法對音像作品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實施集體管理。協會管理的權利種類包括:音像節目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出租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復制發行權以及其他適合集體管理的音像節目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協會的職能涉及對會員及音像節目的登記和管理;依法收取使用者交納的使用費,并發放許可證;根據作品被使用情況向權利人定期分配使用費;對侵犯會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法律交涉;進行著作權集體管理的宣傳;經國家版權局授權,承擔使用費的收轉工作;經與海外同類組織簽約,可代為管理和行使海外音樂電視作品在中國大陸地區的著作權。
于1992年12月17日成立的音著協,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成立的中國大陸第一家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音著協代表的是詞、曲作者的利益;音集協代表的是錄音、錄像、音樂電視制作者的利益。目前,全國有關音樂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僅這兩家。根據《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向同一使用者收取使用費,可由其中一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統一收取。目前經國家批準只有這兩家協會可以對卡拉OK行業進行收費,經兩家協會協商確定,統一由音集協收取卡拉OK版權使用費后,在兩個協會之間進行分配后,再向各自的權利人分配版權費。
《中國新聞出版報》:中國音像協會是中國音像業的行業協會,它與音集協存在何種關系?
王化鵬:中國音像協會成立于1994年4月29日,是由民政部批準成立的我國音像行業唯一的全國性行業社會團體。團體會員近500家,大多是全國音像行業出版、制作、復制和發行的骨干企業;個人會員近300位,都是多年從事音像行業并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專業人士和企業負責人。而音集協是由中國音像協會發起,經國家版權局批準成立的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根據國家版權局2006年1號公告,在音集協辦理完成民政部的登記手續之前,為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卡拉OK版權使用費收取工作暫由中國音像協會代為行使。但中國音像協會不是集體管理組織,還存在收費主體不合格的缺陷。音集協成立后,之前以中國音像協會名義開展的收費工作將逐步過渡到音集協,由音集協全面接手并推進。
此外,媒體對音集協與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的關系很關注,這里我特別做出說明:該中心是音集協負責卡拉OK版權收費的執行機構,是在音集協的領導下開展卡拉OK的收費工作,負責卡拉OK曲庫制作、發行、維權、宣傳、許可、稽核、交費咨詢和洽談等相關具體事務。
《中國新聞出版報》:音集協成立后除了推進卡拉OK版權收費工作外,還將開展哪些工作?
王化鵬:音集協成立后,將全面接手并推進卡拉OK版權收費工作,以前以中國音像協會名義所開展的收費工作及有關文件、信息發布均轉至新成立的音集協,對拒不向協會支付著作權使用費的,將采取向行政部門舉報、進行民事訴訟等手段,嚴厲打擊侵權使用者。今后,協會還將推動《著作權法》的修改工作,為錄音制作者爭取廣播權和表演權,開展復制、發行、網絡、出租等領域使用的音像節目的許可和維權工作;嚴厲打擊各種侵權盜版行為。
《中國新聞出版報》:卡拉OK版權使用費收費標準一直受到社會和媒體的廣泛關注,音集協成立后將如何收取,各地的標準是否統一?
王化鵬:根據國家版權局2006年1號公告,卡拉OK版權使用費是從2007年1月1日起開始收取的,是按照12元/包房/天的標準要求卡拉OK經營企業來進行支付的。但這12元的標準只是上限,不同地區、同一地區不同規模的卡拉OK企業可以不同對待,也就是說可以下調,要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和卡拉OK經營者來協商。音集協成立后結合全國抽樣計次數據和各地區的具體情況,擬定了《2008年下半年全國各地區版權使用費收費標準》(見附表),并在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的官方網站:
www.cavca.org上發布了協會關于《2008年版權使用費收費標準》的公告。
《中國新聞出版報》:自2003年特別是去年年底以來,VOD廠商因制作侵權盜版曲庫頻頻被各地版權行政機關依法查處或被告上法庭,對此,音集協有何看法?
王化鵬:目前全國VOD廠商有數百家,規模較大的不過20家。他們其實是一種電腦終端的制造商,主要向卡拉OK經營場所銷售其點歌服務系統。由于卡拉OK經營企業要求他們在提高電腦硬件服務系統的同時,提供含有內容的卡拉OK曲庫,因此,VOD廠商在未經任何音像著作權人授權下,就將數萬首MV、影視音樂作品擅自數字化后賣給卡拉OK經營場所,這無疑是嚴重的侵權盜版曲庫,如同制作了盜版影視歌曲“拼盤”。多年來,VOD行業普遍存在的侵權行為給權利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針對VOD廠商的侵權問題,音集協已經進行了一系列的維權行動,部分省、市著作權行政主管部門對某些嚴重侵權的VOD廠商進行了行政處罰。這些維權行動使得一些VOD廠商意識到自己侵權行為的嚴重性,并積極與新成立的音集協聯系,尋求解決侵權問題的方案。
音集協作為音像行業唯一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希望在維護權利人利益的同時,促進相關文化產業的發展,在權利人、VOD廠商、卡拉OK企業之間建立授權和使用的正常秩序,實現權利人和使用者的共贏。為此,音集協要求所有使用侵權曲庫的VOD廠商盡快與音集協聯系,協商解決侵權問題,實現卡拉OK曲庫的正版化。正版化的具體實施辦法目前正在擬訂,將在音集協的官方網站進行公告。
此外,我特別聲明:由部分VOD廠商發起成立的VOD聯盟不是音集協的下屬機構,VOD廠商間的競爭也與協會無關,協會不參與任何商業活動。對于個別VOD廠商打著協會旗號做出有損協會聲譽的行為,協會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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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互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