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出臺有關條例稱,擅自傳播公共場所的監控視頻將被處罰。沒想到,這條普通的規定卻引發了網民對“視頻反腐”的聯想和質疑。一些網友甚至將其與近日“上海法官被視頻舉報涉嫌集體招嫖”事件聯系起來,認為“上海高官塞翁失馬,河南領導亡羊補牢”“上海那邊一出事,河南就把漏洞給堵上了,反應真夠快的”…… 與上海法官招嫖被舉報事件聯系起來,河南這個規定的確容易給人以“亡羊補牢”的感覺。因為,上海的那位舉報人正是以丟了東西為名,在渡假村要求察看相關監控錄像,在察看的過程中他使用了自己的各種拍攝器材進行了翻拍。不過實事求是來看,河南這個規定屬于“躺著中槍”,遭質疑有些冤枉。 對公共場所進行監控,有利于維護公共安全,便于及時發現犯罪線索、證據和查緝犯罪分子。但它也是一把雙刃劍,可能侵犯到公民的隱私。有人認為,公共場所沒有隱私權,其實并非這樣。某些人在公共場所無意識作出的不雅舉動,或者情侶之間的親密動作,通過網絡隨意傳播后,會給當事人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從保護公民隱私和人格尊嚴的角度看,不允許擅自傳播公共場所的監控視頻是有其道理的。 再者,如果允許公共場所監控者隨意傳播公共場所的監控視頻,也容易侵犯到公民的肖像權。任何人對于自身的肖像都有獨占享有的權利,公共場所監控者除非出于公共利益、國家利益需要向國家有關機關提供視頻,否則不能將視頻傳出,更不能在網絡上隨意傳播。 當然,有人也許質疑,如果禁止公共場所視頻傳播,那不是遏制了反腐敗嗎?在筆者看來,其實并非如此,所謂的傳播公共場所視頻對于反腐的意義也沒有想像的那么大。大多數貪官收受賄賂等腐敗行為,大都是在隱秘的私人場所進行,公共場所的監控視頻并不能發現什么端倪。 就算是偶爾收獲如上海法官招嫖這樣的丑聞,從利益平穩的角度,我們仍應堅持禁止擅傳公共場所監控視頻。因為,如果允許隨意傳播通過職務行為獲取的視頻,那么有些人就可以假裝成“反腐斗士”,從中進行權力“尋租”,獲取非法利益。 當然,如果從保障公民隱私又有利于反腐敗的角度,鑒于官員的隱私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有關方面也可以作出進一步規定。如果公民掌握了官員腐敗的證據或者提供相應的線索并向有關機關提出舉報,那么,有關機關有義務應公民調閱公共場所的監控視頻,以應證公民所舉報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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